景物名勝(日語:記念物),可分為:
參看[編輯]
注釋[編輯]
- ^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—文化財產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
外部連結[編纂]
- (日文)文化財護衛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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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[編輯]
《文化財保護法》中劃定的文化財產分類如下:(此中相對重要者標註為粗體)
日本文化財產,或叫日本文化遺產,是日本為保護文化財產、天然遺產所確立的標準,其資曆依日本《文化財保護法》訂立翻譯「文化財產」在此為對應轉譯,直譯為「文化財富」,指一件部分或整體具有考古價值的物品,或是一件具有民族學價值的物品[1],現實上不但涵蓋了文化、歷史、學術等人文範疇,也包含動、植物、景觀等「自然遺產」(日文:自然紀念物)翻譯
景物勝景[編輯]
- 重要有形民風文化財產(日語:重要有形風俗文化財):有形的風俗文化財產中主要的部份。
其包羅了建築物和工藝美術品(即繪畫、雕镂、工藝品、冊本典籍、古代文件、考古資料、歷史資料)。還分為:
文化景觀(日語:文化的景観),指日本各地區人們奇特的糊口、生產和一方水土頭土腦候構成的景觀,如梯田、里山等,本日本的原始人文風采。為了日本文化廳實行人文景觀的回護和存續的計劃,日本的「文化景觀珍愛、修繕相關審核委員會」(文化的景観の留存・整備に関する検討委員会)在第三次調查中圈定了一百八十個主要地域。
目次
- 1 分類
- 1.1 物質性文化財產
- 1.2 非物資文化財產
- 1.3 民風文化財產
- 1.4 風物名勝
- 1.5 文化景觀
- 1.6 古建築群
- 1.7 文化財產保護手藝
- 1.8 地下財產
- 2 參看
- 3 注釋
- 4 外部貫穿連接
民俗文化財產(日語:民俗文化財)包孕民間的衣飾、飲食、室第、崇奉、節慶、生產、生活體式格局等相幹的風尚習慣、風俗藝術、風俗工藝等,可分為:
- 選定保護技術(日語:選定保存技術):由日本政府選選定的珍愛手藝翻譯
地下財產[編纂]
古建築群(日語:伝統的建造物群),指與周圍情況融為一體,組成歷史風情的城鎮村子等。
- 物質文化財產(日文:有形文化財)
- 國寶(日文:国宝)、主要文化財(日文:主要文化財)
- 國寶、重要文化財(建築)
- 國寶、重要文化財(美術品)
- 登錄有形文化財(日文:登録有形文化財)
- 登錄有形文化財(建築)
- 登錄有形文化財(美術品)
- 登錄美術品
- 國寶(日文:国宝)、主要文化財(日文:主要文化財)
- 無形文化財產(日文:無形文化財)
- 人世國寶(日文:人世国宝)、重要無形文化財產(日文:主要無形文化財)
- 選擇無形文化財產(日文:選択無形文化財)
- 民俗文化財產(日文:風俗文化財)
- 主要有形風俗文化財產(日文:重要有形風俗文化財)
- 登錄有形風俗文化財產(日文:登録有形民風文化財)
- 主要無形民風文化財產(日文:重要無形風俗文化財)
- 選擇無形風俗文化財產(日文:選択無形民俗文化財)
- 文化景觀(日文:文化的景観)
- 主要文化景觀(日文:主要文化的景観)
- 文化景觀(日文:文化的景観)
- 傳統建築群(日文:伝統的建造物群)
- 主要傳統建築群留存地域(日文:重要伝統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区)
- 傳統建築群保留區域(日文:伝統的建造物群保留地区)
物資性文化財產[編纂]
- 1 分類
風俗文化財產[編纂]
其中具有官方認定技術、手藝的小我,在日本通常稱為「國寶級人物」(日語:人間国宝)。- 主要非物資文化財產(日語:主要無形文化財):非物資文化財產中特別主要的部分。
日本的文化財產由日本《文化財珍愛法》進行規範,它規定了對日本文化財產認定與管理、回護的方式。該法還對日本文化財產進行劃分與界定翻譯
地下財產(日語:埋蔵文化財),這類文化財產與上述各類文化財產不同,仍處於地下埋藏狀態翻譯
古建築群[編纂]
- 主要文化景觀(日語:主要文化的景観):在作為景觀地域採取護衛辦法的日本各級行政區當選定翻譯選定的9件主要人文景觀是滋賀縣近江八幡市的「近江八幡の水郷」,岩手縣一關市的「一関本寺の農村景観」,北海道沙流郡平取町的「アイヌの伝統と開拓による沙流川流域の文化的景観」,愛媛縣宇和島市的「遊子水荷浦の段畑」,岩手縣遠野市的「遠野荒川高原牧場」,滋賀縣高島市的「高島市海津・西浜・知内の水辺景観」,大分縣日田市的「小鹿田焼の里」,佐賀縣唐津的「蕨野の棚田」,和熊本縣上益城郡山都町的「通潤用水と白糸台地の棚田景観」。
非物資文化財產(日語:無形文化財)包括了戲劇、音樂、工藝手藝等。
文化財產保護技術[編纂]
- 主要古建築群(日語:主要伝統的建造物群保留地区):由日本當局選出的特殊主要的古建築群。
- 主要文化財(日語:重要文化財):物資性文化財產中分外主要的部份。
- 國寶(日語:国宝):重要文物中有特別高文化價值的部份翻譯
- 登錄有形文化財(日語:登録有形文化財):還沒有被日本當局或處所公共團體認定的物資性文化財產。這些首要是從明治維新至二戰這段期間分外需要保留或有用利用的(如建築)近現代文物翻譯
非物質文化財產[編纂]
文化財產護衛手藝(日語:文化財の保留手藝),指庇護文化財產過程當中必需的製作、補綴一類的手藝翻譯
- 特別名勝(日語:希奇勝景):勝景中希奇重要的部份。
- 勝景(日語:勝景):如庭園、溪谷、山嶽、洞窟、泉水等。
- 挂號的光景勝景(日語:登録紀念物):還沒有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團體認定的景致勝景(首要是明治維新至二戰的近現代光景勝景),此中分外需要保留與有用利用的。
文化景觀[編輯]
於2006年1月26日最早公示挂號的三件是:「函館公園」、「再度(ふたたび)公園及び再度山永久植生保存地」、「相楽園」。 - 主要文化財(日語:重要文化財):物資性文化財產中分外主要的部份。
- 古蹟(日語:史跡):如貝冢、古墳、遺蹟等。
引用自: 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6%97%A5%E6%9C%AC%E6%96%87%E5%8C%96%E8%B4%A2%E4%BA%A7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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